【用途:】
此签证是签发给外国人赴美接受美国公司或机构培训或者特殊的教育培训(special education training)的一种工作签证。适用于在本国无法获得相关培训而必须赴美接受培训的外籍人士,接受针对身体、精神、感情障碍儿童教育的外籍特殊教育交流访问学者,以及由跨国公司派到美国接受在职培训的员工等。
【法源依据:】
8 USC§1101(a)(15)(H)(iii)
8 CFR§214.2(h) (7)
8 CFR§214.2(h) (7)(ii)(A)
8 CFR§214.2(h) (7)(ii)(B)
8 CFR§214.2(h)(13)(v)
8 CFR§214.2(h)(7)( iv)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H-3签证时需要留意,雇主必须提供一个真正存在且有组织的培训项目。
2.H-3签证在美国的居留时间没有绝对的规定,一般根据培训计划的时间而定,通常不超过18个月,最长居留时间不超过两年。延期每次最长一年。特别的,针对特殊教育受训者(Special Exchange Visitors),最长居留期限不超过18个月。
3.合格的家庭成员(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儿童)可以申请H-4签证随同或跟随H-3主申请人来美。
4.移民法中规定的唯一明确拒绝接纳的培训,是研究生的医学培训。
1. | H-3签证同其他H签证的区别是什么? |
同H-1B专业人员工作签证和H-2B临时工作签证相比,H-3签证最大的方便之处好是无需劳工部批准,雇主在拟定出培训计划后即可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此外,H-3与H-1B不同之处在于,H-3不是双重意图签证,所以,H-3签证持有人不能寻求永久居留。 | |
2. | 如果我想申请H-3签证到美国参加短期培训,移民局通常对受益人有哪些要求呢? |
移民局和使领馆在审批H-3签证时,通常按培训性质来核定受益人是否符合资格,通常受益人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1)接受特定的培训计划;2)受益人在其居住过难以参加该培训计划;3)受益人在美国不能从事生产性工作;4)受益人须有相应的工作或教育背景;5)受益人必须有返回其居住国的意愿。 | |
3. | H-3签证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加速申请么? |
完全可以。提出H-3申请的雇主可以提出快速申请要求的,但是需要提交I-907表格和1440美元的费用,这样该案件就可以在15天内得到判决。如批准通知,拒绝通知,要求提交更多证据的通知,对虚假或是错误文件进行调查的通知等。如果移民局未能够在15天的时间内做出以上的通知或是要求的话,1440美元的加快申请费用将会退还给申请人,但是案件还是会以加快的速度进行审理的。如果申请不符合加快申请条件,那么提交的1440美元也会被退还给申请人,并且该案件也会以平常的速度给予审理。 | |
4. | 一般情况下,如果雇主在移民局申请的H-3遭到拒绝,大部分原因是什么呢?有什么可以挽救的方法么? |
在多数情况下,H-3申请的被拒绝,是在于培训计划的不完整,或者是雇主不能充分地证明申请人的居住国没有或很难提供该类培训,或是申请人赴美接受培训是否具有必要。在H-3申请被拒绝后,如果雇主根据被拒绝的理由可以提出新的证明材料,则以放弃申诉、要求移民局”重新考虑”为较好。因为H-3属短期培训类别,申请即使成功,也需要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培训计划的日程已过,这样雇主还需提交新的培训计划书。更何况申诉成功的比例很小。 | |
5. | 我持H-3签证在美国接受一个培训项目,在培训即将结束时,公司又通知我继续参加另一项培训任务,由于我的签证尚未到期,我是否可以继续持该签证在美国接受培训? |
由于您所接受的培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一种培训内容变化为另一种培训内容,因此,即使您的H-3签证尚未到期,还是要重新申请新的H-3签证。因为如果您仍继续参加培训,将会被视为违反其身份并遭递解出境。 | |
6. | 我的公司要派我到美国参加培训,并为我申请了H-3签证,我想带我的妻子一起去,请问,除了旅游签证以外,我妻子还可以申请什么签证呢? |
移民局有相关规定,合格的家庭成员,如您的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儿童,都可以通过申请H-4签证,随同或跟随H-3主申请人来美。但是,一旦您的配偶持H-4签证入境美国,她不能以H-4身份在美国工作。 | |
7. | 我持H-3签证在美国接受短期培训已22个月,现在我要申请改变身份为H-1B,请问我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
根据移民法101(a)(15) (H)/(L)规定,持有H-3身份在美国已停留24个月的外国人,不可以提出延期和改变身份的申请,除非该外国人在美国境外居住六个月以上。您在美国培训已有22个月,但尚未到24个月,因此,您完全有资格申请改变身份为H-1B。 | |
8. | 公司为小王申请了H-3签证,要他在美国接受一个长达两年的培训项目,小王想知道在这段时间里,他是否可以一边接受培训,一边打工赚些外快呢? |
从签证划分角度来讲,H-3签证属于工作签证,其目的不是为雇主带来直接的利润,而是为了使接受培训者通过工作而获得知识、技术或技能,因此,严格来讲,持H-3签证的人不能从事生产性工作,即可以直接带来利润的工作,如产品推销、广告设计等。但是, H-3签证又具有“半工半读”性质,即从事生产性工作是偶然的,其工作性质是见习性的,比如参加商展或广告宣传,参加业务管理、协助业务谈判等,且这些工作都必须同培训计划有关,因此,小王可以在接受培训期间偶尔从事一些生产性工作,但时间不得超过总培训时间的一半。 |
第一部分 H-3受训人员工作签证概述
一、适用人群
1. 在本国无法获得相关培训而必须赴美接受培训的外籍人士
2. 接受针对身体、精神、感情障碍儿童教育的外籍特殊教育交流访问学者
3. 由跨国公司派到美国接受在职培训的员工
二、法令依据
有关H-3签证的法规见美国法典第八章8 USC§1101(a)(15)(H)(iii)以及美国联邦法规第八章8 CFR§214.2(h) (7)中规定。
美国联邦法规8 CFR214.2(h)(7)(ii)(A)条款:对H-3人员接受的培训项目须符合的四项条件
美国联邦法规8 CFR214.2(h)(7)(ii)(B)条款:对培训项目的规定。
美国联邦法规8 CFR214.2(h)(13)(v) 条款:对H-3签证有效期的规定。
美国联邦法规8 CFR214.2(h)(16)(ii) 条款:如果由同一雇主为培训者从事相同或不同的工作提出永久劳工证申请,则H-3培训计划延期将被拒。
美国联邦法规8 CFR214.2(h)(2)(ii)条款:必须由雇主提出I-129申请,一个H-3签证允许有多个受益人。
美国联邦法规8 CFR214.2(h)(7)(iv)条款:对特殊教育交换计划的规定。
第二部分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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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H-3受训人员工作签证操作手册
一、H-3受训人员工作签证简介
二、申请流程
三、境内改变身份为H-3
四、H-3身份延期申请
第四部分 H-3签证改变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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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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